儒学讲坛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带着对法治的崇高感奔向祖国的四面八方... ...

儒学讲坛第101讲: 陈少明教授讲 “心外无物”:一个心学命题的扩展研究
2021年09月25日 21:32

2021年9月24日,蓟门哲谭第十二讲暨儒学讲坛第一百零一讲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图书综合楼0522以及腾讯会议上如期举行。本次讲坛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国际儒学院共同主办。此次讲座主讲人是中山大学哲学系陈少明教授,主持人是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儒学院王心竹教授,主题为《“心外无物”:一个心学命题的扩展研究》。

本次讲座包括三个环节。

第一环节:研讨引言

本环节由王心竹老师对陈少明教授和研讨主题进行介绍。

第二环节:主题发言

本环节由陈少明教授从“问题症结:物与非物”,“心、物对立的谱系”,“以心为本、纳物入心”,“作为伦理基础的心—身关系”,“心灵塑造文明”五个部分进行讲解。

陈老师从“南镇观花”开始讲起,引出了对“心外无物”思想的理解,接着进入第一部分内容的讲解。老师讲到,王阳明在《传习录》中不只一次把“心外无物”之“物”界定为事或理。如“意之所在便是物”所说的“物”是指受意识支配的行为,如事亲事君或仁民爱物等,所以叫做“事”。在第二部分的讲解中,老师首先引用了原文中的质疑:“物在外,如何与身心意知是一件?”(《传习录下》,第201条)“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传习录下》,第275条)这些问题都是疑心阳明的主张否认经验,背弃常理。面对疑问,王阳明的回答是:“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他的答案不是针对花树是否能离开心而存在,而是赋予“心外无物”新的含义,即被观看与不被观看的物,对人而言意义不同,这是把存在论变成了意义论问题。在第三部分,老师分享了心物关系的四个层次:心外之物,无关于心;心外之物,进入心中;毁于心外,活在心中;创自心中,用之生活。第四部分老师主要谈及作为伦理基础的心—身关系。意识与身体的关系,就是每个自我的心、物关系。心不仅主宰身,同时还通过意向作用指挥身的行为,同身外之物发生联系,把世界纳入心中。这与孟子的“亲亲、仁民、爱物”,张载的“民胞物与”,在推爱的逻辑上是一脉相承的。第五部分是心灵塑造文明,老师在此处指出:众志成城,文明存在心中。心经历了对于先在之物认识,其意义便在心中确立,有了自身的效力,且可在不同的心之间传递交流,如是而推动文明的进程。阳明的心外无物,最终要导向万物一体。

第三环节:自由讨论

本环节是由现场的老师和线上线下的同学们与陈少明老师进行交流讨论。

先后有四位师生向陈老师进行提问,陈老师围绕“心外无物”的讲座内容并适当引申拓展,悉心为参加讲座的老师们、学生们答疑解惑,加深了大家对阳明先生“心外无物”哲学思想理解。答疑环节完成后,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文字:王文文

图片:刘星鼎

排版:王文文

审核:秦晋楠

            吕明烜

刘星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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