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讲坛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带着对法治的崇高感奔向祖国的四面八方... ...
星期五, 七月 24, 2020 - 18:28
2019年3月29日上午九点,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儒学院邀请同济大学哲学系谷继明副教授来我校做讲座,题目为“易象与周礼——《易》之为经的再思考”。本次讲座是儒学讲坛第84讲,由国际儒学院副教授李春颖主持、人文学院哲学系吕明烜老师点评。
讲座开始,谷老师就抛出了“《易》为何为经”的问题让同学们思考。谷老师讲到《左传》昭公二年载:“晋侯使韩宣子来聘……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为何见《易象》与鲁《春秋》,会赞叹周礼尽在鲁呢?
《易象》仅仅是指《周易》吗?谷老师认为这个问题并非不言自明的。当时其他国家能否见到《易象》?如果其他国家也有,那么鲁之《易象》的优胜性在哪里?接下来,谷老师提出“占筮的地域性”来解答。归纳《左传》中的卜筮的例子,可以根据地域和内容分成两组:一组以周王室与鲁国为主,旁及卫国,主要以《周易》占筮;一组以晋国为主,旁及秦、郑等国,杂用《周易》、《归藏》等多种筮书。如何理解这种分组呢?谷老师提供了两种思路:1、周、鲁保有《周易》,列国本来没有,偶尔出现的是后代从周鲁流传过去的。2、周与列国皆有《周易》,鲁国保存的好,秦晋保存的不够好。随后,谷老师通过古代典籍来说明这两种思路。第一种思路,陈埴:“凡周易,鲁所筮,皆《周易》正文。以此见《周易》惟周与鲁有之,列国占筮皆是俗法。惟鲁与周正法。故韩宣遂谓周礼尽在鲁矣。”第二种思路,全祖望:“当周之初,典礼流行,《易象》一经,必无不颁之列国者。至是而或缺失,不能不杂以杂占。惟鲁以周公之旧,太史之藏如故,此宣子之所以美之也。”谷老师认为第二种观点是不对的,因为周王室对诸侯有颁朔,没有颁《周易》。太卜等史官是世袭的,此种知识的传承秘而不宣,这在《左传》中是有证据的。所以谷老师赞同第一种观点,并提出重新思考占筮的地域性是考察周王室衰落后的思想文化迁徙的关键。最后,谷老师重新明确韩宣子聘鲁一段中,《易》与周礼的内涵:《易象》不仅仅是卜筮,更是周人对于三才之道的把握;周礼不仅仅是仪节、制度,更是周代的整个文明系统。周人由《易象》通三才之道,知天命,赞化育,才能代殷有天下。韩宣子在太史那里看到的不仅是竹帛,而是某种光明的东西,使他不由自主地赞叹。这种光明也到达了孔子那里,是《易象》之光,也是礼乐之光。谷老师用惠栋的话作为讲座的结尾,回应“《易》为何为经”的问题,“易之书首要在赞化育,其次为寡过。”
讲座完毕,同学们就《周易》、《周礼》和经学的相关问题与谷老师做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谷老师予以了细致、专业的解答。
供稿丨孔德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