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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带着对法治的崇高感奔向祖国的四面八方... ...
星期三, 五月 24, 2017 - 17:24
2017年5月18日晚七点,我校名家论坛第187讲在昌平校区端升楼第二阶梯教室举行。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梁涛先生应我院邀请,为我校师生做了一场题为“统合孟荀,创新儒学”的精彩讲演。本次论坛由科研处主办,国际儒学院承办。国际儒学院王心竹教授担任主持,人文学院俞学明教授作点评讲话。
梁涛先生首先谈及他对孟子性善论的基本认识。他说:孟子所谓的“性善”,不是指人性纯善无恶,而是一种区别对象的价值判断。具体而言,君子能够以善为性,可以把人性中“仁、义、礼、知”等好的东西当作性来认同与择取;而普通人则很有可能把“耳、目、口、鼻”等欲望当作本性,从而成为孔子“庶之、富之、教之”的帮助对象。
基于孟子所论人性中良心与欲望的关系讨论,梁涛先生试图揭示荀子人性论的真实面貌——性恶心善说。他认为荀子《性恶》篇分为两个部分:一为“性恶”;一为“善伪”。根据出土文献《郭店楚简》中“伪”字的另一种写法,荀子所谓“善伪”的“伪”,指的是“心”的思虑行动,这也符合荀子对“伪”的定义:“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因此,荀子“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人的性是恶的,善则是来自心的思虑及行为。
从“善是来自心的思虑及行为”这一逻辑出发,梁涛先生详尽阐释了荀子“心”如何为善的原理。第一,“心”具有“好恶”的判断。荀子指出:污漫、争夺、贪利是人之所恶,礼义、辞让、忠信是人之所好。所好所恶者是心,只有心能好治恶乱、好善恶恶。第二,“心”具有“辨别”的功用。心不仅能判断内在主观的好恶情感,而且也能认识外在客观的是非善恶。第三,“心”具有“有义”的良能。人的独特、尊贵之处是“有义”,即可以创造、认识并进而实践“义”,这是心为善最重要的运行机制。好恶从情感上驱动人类的行为,明辨可以理性地导引人类的行为,而有义则不断调整、更新时空诸缘下的人类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荀子所谓心的好恶、辨别、有义的能力,虽是生而具有,但是仍然需要后天的“师法之化”和“礼义之导”。
因此,梁涛先生认为不应把荀子的人性论简单称为“性恶论”,而应该采用“性恶心善说”。荀子《性恶》篇通过善恶的对立对人性做出考察,揭示了人生中的两种力量:以“性”为代表的向下堕失的力量和以“心”为代表的向上提升的力量。
根据孟子、荀子的人性理论,梁涛先生展开了他对二者统合理路的清晰思考。孟荀都是即心言性,但是仍有差别:孟子的心生而良知良能,具有实际内容;荀子的心主要是指一种思虑能力,没有实际内容。孟荀一虚一实,一个主要说明了仁爱何以可能的问题,一个主要说明了礼义何以可能的问题。孟子的仁学侧重道德信仰层面,而荀子的礼学偏向社会制度层面。二者的统合才是正宗之说、中庸之道,才能兼顾内外本末,实现儒家修己安人的道德追求与政治理想。
梁涛先生讲演结束,俞学明教授作了点评。她以梁教授对孟荀人性论的研究为例,勉励在场的学生们去训练思维、积淀底蕴,并最终提出自己的创新见解。最后,同学们就孟荀“心”“性”问题的其他内容,与梁涛先生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
(文:倪交、摄影:张瑜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