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带着对法治的崇高感奔向祖国的四面八方... ...

武大郭齐勇教授做客我校名家论坛暨中华文明大系讲座——畅谈儒家政治哲学
2012年10月30日 00:00

 

       10月28日晚7点,中国政法大学名家论坛(第117讲)暨中华文明大系讲座(第33讲)在昌平校区逸夫楼刘皇发学术报告厅举行,武汉大学国学院院长、国家级教学名师郭齐勇教授做了题为《关于儒家政治哲学与正义论的思考》的演讲。本次讲座由科研处主办,国际儒学院、人文学院承办,国际儒学院常务副院长、人文学院副院长俞学明教授主持,人文学院院长文兵教授、以及全校一百多名师生聆听了讲座。

       郭齐勇教授围绕四个方面,即借助于亚里士多德的两种平等观、罗尔斯的两条正义原则来看儒家;儒家论政治权力的源头、合法性、分配与制衡;儒家与社会自治、士大夫参政及言路开放;儒家的“道德的政治”及其现代转化,展开了关于儒家政治哲学的深入思考。

       郭先生非常重视儒家的伦常之道和礼乐伦理教化的价值,认为能使法律有效的道德文化土壤应当是能维系人心、协调社会人心的,以“仁爱”为核心的价值系统。他指出,儒家在分配上的“应得”和“配得”、机会公平、对“最不利者”的关爱及其制度建构方面,均可以与亚里士多德的平等观、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相呼应。

       在中国政治权力的源头和制衡问题上,郭先生认为, “天”、 “帝”、“天命”等思想是夏、商、周三代的王权政治合法性的来源,至殷周之际的革命,周公等则把“以祖配天”发展成“以德配天”,从而使传统天命论得到新生,把民意提升到天命的高度,给中国早期人文精神打上了道德自主性和内在性的烙印。中国政治的根源即在于此。

       在儒家与社会自治、士大夫参政及言路开放问题上,郭先生指出儒家政治文化资源中的民本思想、民贵君轻思想、民有思想、民富思想、官与民同享同乐思想、载舟覆舟思想等,以及以“天”或“德”抗位的批判精神,为广开言路而抗争的匹夫有其责的精神,都可以作出现代转化与现代诠释。

       最后,郭先生全面总结了儒家政治哲学的价值,认为儒家政治哲学的核心是“仁义”和对正当性的强调,指出这些思想都将对未来的政治文明建构发挥作用。

   

  

 

       在互动环节,郭齐勇教授对同学的提问做了精彩的回答,并倡导在座师生都应该为中国政治文明的完善尽应尽之责。在俞学明教授精彩深刻的总结和全体师生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文/国际儒学院研究生会 黄姝菡 图/人文学院 陈保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