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带着对法治的崇高感奔向祖国的四面八方... ...

“儒家伦理在当代修复性司法中的意义”结项会成功举行
2012年12月12日 00:00

星期三, 十二月 12, 2012 - 16:54

 

       12月7日上午9:00,“儒家伦理在当代修复性司法中的意义”结项会在学院路校区新一号楼C104室举行。该课题项目系国际儒学联合会与海南司法厅资助,由我院单纯教授任负责人。

       担任该项目的通讯专家评审有: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重庆社科院院长俞荣根教授以及南京大学法学院预防犯罪所所长狄小华教授。出席此次会议的专家有:山东大学法学院武树臣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平教授,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监狱学研究室主任戴艳玲研究员,国际儒学联合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哲学系张学智教授。国际儒学联合会金美华副秘书长和刘兴芳女士也到会指导。会议由国际儒学院副院长王心竹副教授主持,国际儒学院青年教师李春颖及部分研究生聆听了报告。

       会议开始,首先由单纯教授介绍课题的研究缘起、研究过程,并对15万字的结项报告《恢复性司法与儒家伦理的关联性研究》做了简要、精炼的陈述。接着由王心竹副教授宣读通讯评审的专家意见函。之后,与会专家、领导在认真细致阅读项目报告的基础上,给出了中肯评价和有益建议。

       武树臣教授高度赞扬此项目的研究成果。他指出该学术成果运用了新的学术概念、研究视角与理论框架,是历史与现代的结合、中国的经验与外国的结合、理论与现实的结合。武教授认为,单纯教授的成果打破了行政和立法条条框框,是高层次的融合,使其感受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东西和域外的、有历史传统的、有民族传统的东西是相通的。

       王平教授认为,此项目对中国传统哲学以及西方宗教文化的把握都体现出了高科研水平。他说,恢复性司法实际上也是诸法合体,此次项目成果理论上推动恢复性司法在中国的宣传普及,做到了“历史与现在,理论与实践,中国与外国”三通。

       戴艳玲研究员从其自身实践出发对该报告作出评价和建议。她说该论文不仅带给她感动更是带动其内心的冲动,还想把此次的课题带到今后所走访的每一所监狱。

       张学智教授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谈了对该报告的认识。他认为单纯教授的视野广阔、跨界广泛,学养浑厚,项目报告可以在礼制、家族制度、民族习俗以及民族心理作进一步深掘。

       最后,金美华女士代表国际儒学联合会发言。她说,正如与会专家所言,此次课题是一个跨历史、跨中外、跨学科的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具有重要的学术创新意义,为儒学的发展提供了更高更广的视野。今后国际儒联将尝试在国际儒学院设立更多儒学发展研究方面的项目,并一如既往地给予相应支持。

       至此,结项会在严谨又愉快的氛围中获得圆满结束。(国际儒学院  黄花萍、李兴、李博彬供稿/图)